
此次双方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重庆将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市肿瘤医院、市中医院等8家医院,新疆将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医院、第五医院、第六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等8家医院作为渝疆跨省联网即时结算的首批医院,供两地异地参保人员就医结算选择。
异地结算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就医地医疗保险规定执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两地参保人员需先行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按两省现行规定办理。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可在两地已经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登记入院,出院时按照“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计算由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后,个人只需支付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病人不需要再返回参保地报销医疗保险费用,因此比较彻底地解决了参保人员报销异地医疗费用问题,避免了过去就医报账两地来回奔波之苦。
据了解,此前,重庆已与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地签订异地就医合作协议,市民在这些地区的指定医院看病,持本人社保卡就能实现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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