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资讯首页 新闻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下月起施行!四部门联合印发惩戒办法

2024-11-26 21:243260熊丰新华网

新华社权威快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11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惩戒对象: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

惩戒措施: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等惩戒措施,同时保留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惩戒期限: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对惩戒期限内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免责声明】重庆资讯网未标有“来源:重庆资讯网”或“重庆资讯网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或您不希望出现在本站,请联系我们
反对 0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