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3-11-09 871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荣昌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荣昌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峰高街道、万灵镇、清江镇、直升镇; 项目投资:总投资22705.07万元(其中一期13050.27万元,二期3730.19万元,三期5924.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其中一期85万元,二期42万元,三期22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治理河道总长42.03km,河道清淤总长23.033km,岸坡整治47.674km,新建水源涵养地1606亩,新建管护道路72.176m,新建人文节点13处,新建水系连通工程3处。

 其中:一期治理河道总长33.386km,河道清淤15.99km,岸坡治理33.377km,新建水源涵养治理406亩,新建管护步道46.681km,景观人文节点7处; 

二期治理河道总长6.471km,河道清淤6.471km,岸坡治理12.867km,水源涵养地治理200亩,管护步道12.465km,人文景观节点1处; 

三期治理河道总长0.770km,河道清淤0.715km,岸坡治理1.430km,水源涵养地治理1000亩,管护步道13.03km,打造滨水文化节点5处,水系连通工程3处:其中濑溪河~寨子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新建泵站1处,装机容量160KW,铺设管道7.629km;濑溪河~李家沟水库水系连通工程铺设管道5.126km;燕儿坝水库~徐家河沟水系连通工程铺设DN250管道总长2.301km。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重庆市荣昌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和荣昌区相关规划,荣昌区发改委和荣昌区水务局分别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项目建设对增强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居住环境、提升荣昌区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期采用合理、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水生生态影响也是可以接受的。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进行污染治理和防治,落实好前期施工环境问题的整改,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对当地区域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荣昌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重庆市荣昌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5N3ZU4TDWFjPhGjBcvs0Q 提取码:ydxn。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23-85265137   

邮箱:1518933325@qq.com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兴荣大厦农业大楼16楼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3-60335188   

邮箱:719251207@qq.com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保利中心B8-1-3

 邮编:40000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市荣昌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由衷表谢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HehUafW5vm746Qilrbh8A 提取码:4rye。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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