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开拟报批的重庆港江津港区五举沱东阳光码头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编制说明。
(一)公示内容
《重庆港江津港区五举沱东阳光码头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版)(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5qGWA9TwU3TZ2uBUeiM5g 提取码:v4ve)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KkEGHaX3w3VV-srAsr_Qg 提取码:24jb )网络链接。
(二)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5日至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
重庆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