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药物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须向项目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建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药物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中子科学(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由于新药生产、研发的需要,中子科学(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在重庆高新区西彭组团Q7-3/05地块2#楼-1F~4F开展同位素药物项目,拟利用1台质子回旋加速器及药物生产区,经制靶、打靶、分离、纯化等工序生产多种放射性药物,并进行细胞、动物实验等工作,涉及甲级、乙级非密封放射物质工作场所。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子科学(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沙坪坝大学城中路36号2幢3-19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9112797551 邮箱:n-pharmacy@fds.org.cn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水墩新路8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75-87985777 邮箱:yelv@giian.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建设工程运营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首次公示发布日后。
建设单位:中子科学(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