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须向项目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国家水域救援重庆大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水域救援重庆大队项目。项目建设地点:陆上设施位于江北大佛寺大桥桥头北侧,码头选址位于陆上设施下游约400米处。
建设内容:建设1座1000吨级水上应急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
码头设计高水位193.51米(19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低水位157.99米。采用斜坡码头结构型式,主要由浮吊趸船、跳板和斜坡道组成。其中,斜坡道底高程161.38米,顶高程229.45米,坡度1∶2.2,水平投影总长150.5米,坡顶处设置消防物资堆放平台,与后方星岭路相连。斜坡道中部下游侧设置消防物资临时周转平台,平台高程181.97米,面积约925平方米。
陆域由消防物资堆放平台和训练场地组成。消防物资堆放平台高程231.47米,面积约2850平方米。训练场地位于码头上游原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江北大队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3293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139962681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栖霞路18号融创金贸时代13栋1603室
联系人:涂佳
联系电话:1818222881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建设工程运营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复制以上链接,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 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