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开拟报批的石柱县万宝铅锌矿1000吨/日硫化锌浮选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概况
1000吨/日硫化锌浮选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万宝村。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8.2万。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44949m2,主要建设铅锌矿原矿浮选线一条,依次选铅、选锌、选硫,并配套相关办公、食堂等。 生产规模:日处理原矿1000t(年处理原矿10万t/a)产品方案:本项目原矿处理量和产品精矿、尾矿砂产出量均按干矿量,按含水率为0计。产出铅精矿106.80t/d,锌精矿183.30t/d,硫精矿296.70t/d,尾矿413.30t/d。
二、公示内容
《1000吨/日硫化锌浮选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版)全文及网络链接: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范围
石柱县万宝铅锌矿1000吨/日硫化锌浮选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姜工 电话:13436826406;邮箱:4014332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前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I6VAzkkunKc10GMLJXfWQ 提取码: k9ts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6Dozg9yW5WQ7VvLMEdLDQ 提取码: 9v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