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安澜至界石供气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我单位现将《巴南区安澜至界石供气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网上公示。报批前公示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iDX6mxtjTq4tgUe6fHJqg?pwd=g2b8 提取码:g2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