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全国生态日一周年之际,重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2023年以来,重庆警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违法犯罪,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等相关工作情况。据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政委肖军介绍,2024年8月8日至12月3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市民如果发现相关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023—89071217、023—63963682举报。举报事项查实后,将根据问题类别和属性给予举报人1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奖励。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为干扰大气检测设备 8人被抓
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副局长李渝涛,介绍了一起典型重点排污单位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大气案件。
从2020年至2023年底,某造纸公司热电分厂时任厂长皮某龙为应对环保检查,授意工人故意使用“反吹”系统干扰大气在线监测设备,致使监测数据失真,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涉嫌干扰在线监测设备污染环境犯罪。2023年12月20日,专案组对该案进行集中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监控拍下的相关视频截图
据介绍,2023年以来,重庆警方共侦破涉危废刑事案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5人。同时,联合四川等地开展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侦破跨省刑事案件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3人,查获涉案危险废物1000余吨。
侦破非法捕捞案件1764起
今年是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第四年,长江干流重庆段鱼类资源得到有效恢复,鱼类种类增加47种,长江流域久负盛名的长江江豚已恢复至上千头。过去三年多,重庆警方侦破非法捕捞案件1764起,工作成效连续三年在“禁渔行动”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二。
其中,侦破陈某毅等人非法捕捞案被公安部评为十大典型案例,侦破渝黔桂“2·22”特大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获评公安部“百日行动”典型案例,侦破全国首例采用防鲨枪、潜水鱼篓潜水电捕鱼“1·11”专案。目前,长江重庆段干流发案率从53%下降至9.7%。

现场查获的长江鲟活体,目前已经在原水域放生
至今,重庆警方依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今年7月25日晚,涪陵警方将正在乌江实施非法捕捞的游某父子二人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一尾重量0.445千克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活体。经审讯,民警还在游某家中冰柜中查获各种野生渔类冻体共计5.33千克,其中包含一尾重量为0.75千克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鱼类圆口铜鱼。目前,游某父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实现非法采砂案件“零发案”
依法打击破坏资源类犯罪方面,2023年以来,重庆警方共侦破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砂)案件3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余人,全市破坏矿产资源案发案呈下降趋势,实现非法采砂案件“零发案”。发布会上,重庆警方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非法采矿犯罪行为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山体、林地、耕地破坏,又侵吞了国家矿产资源,国家、人民利益遭受巨大损失,重庆警方将持续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预防措施和打击力度。
据介绍,2023年4月21日,彭水县公安局接到一起非法采矿案件线索称,有多个团伙在辖区内盗采矿石,涉案人员众多且金额巨大。经查,钟某松团伙、蒋某伟团伙、冉某发团伙、王某团伙长期在该县9个乡镇(街道)非法开挖24处重晶石矿、萤石矿,涉及案件事实31起,累计非法采挖矿石6万余吨,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被非法盗采矿石后的山体
肖军还介绍,从2023年以来,重庆警方还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10部门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联合水利等部门会商落实水土保持、江河保护机制,支持协助公益诉讼,移交公益案件线索100余条。会同检法机关督促7家非法采矿涉案企业开展生态修复,完善土地生态修护100余亩;协同相关部门督促非法捕捞涉案人员开展集中增殖放流30余次,放流鱼类200余万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惠民利企”调研和普法宣传50余次,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污染环境涉案企业完成技术改造1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