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强核医药科技核药物研发生产项目(一期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内容
由于新药生产、研发需要,强核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重庆市高新区西彭组团Q7-3/05地块2-2#核药厂房-1F~4F开展同位素药物项目,建设1#回旋加速器机房及生产场所、药物生产及质检场所、研发实验场所、细胞动物实验场所及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共涉及2个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2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1台I类射线装置、2台Ⅲ类射线装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aFQalIIO1kHyeD6AxbUpQ 提取码:7pzs
纸质文件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段(9:00-12:00;14:00-18:00)内前往强核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凤笙路14号附2号数字医疗产业园7栋312室)办公室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6nJEH5Ik2ECHAZaX46i1g提取码:7xn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强核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凤笙路14号附2号数字医疗产业园7栋312室
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18759398110 邮箱:hongli.gu@fds.org.cn
评价机构名称: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水墩新路8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7826850294 邮箱:yelv@giian.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强核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