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进行电动车整车及配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动车整车及配套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绿佳新能源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总投资:400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90亩,建筑面积约83500平方米,购置电动车总装流水线、悬挂线等设备及生产辅助设施,年产电动摩托车整车25万辆和电动自行车整车25万辆,配套生产整车车架、塑料件、电机等零部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绿佳新能源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3308319313
邮 箱:重庆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园
通讯地址:23490677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83895817
邮 箱:617321346@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万科中心写字楼4幢23F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第三十条规定,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Np7bHXBONFbMua7q_XuA?pwd=8jm9
提取码:8jm9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绿佳新能源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