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发生事故的重型罐车。 渝北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4月18日,重庆渝北区大湾镇高龙路一重型罐车翻落悬崖。记者今(19)日从渝北区交巡警支队获悉,事故造成驾驶员受轻伤,事故原因是由于驾驶员开车分神看微信导致。
警方介绍,4月17日14时许,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湾镇高龙路上一罐车翻落悬崖。民警接警后立马赶赴现场,见到高龙路公路附近,一条笔直的水泥路中间,10余米长的护栏被撞坏,路基塌陷,在护栏左侧10来米处的山坡下,一辆重型罐车斜“躺”在田地上,车身因为撞击已被扭成麻花状,地上散落着玻璃碎片,车身的零部件七零八落。
一中年男子身上带血,蹲坐在公路上。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伤情处置并展开现场勘验工作,经过询问得知,这名受伤男子就是货车驾驶员李某。
见到民警,在旁边种地的村民围观过来称看到了事故经过,“要不是驾驶员及时从车里面跳了出来,肯定性命难保。”
经民警确认,该重型罐车准载质量为13吨,实载14.5吨,属于超载运输货物。随后,驾驶员李某称,自己因为驾驶时分神看手机微信,才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
李某告诉民警,当天上午,他驾车来到高嘴某水泥搅拌站装载了满车的货物。午饭后便驾车将水泥运往大湾一家建筑工地。途中听到手机微信响铃,猜想是女友给他发消息,于是侧脸,拿起手机。没曾想分神瞬间车子跑偏,车头和车身撞向了护栏。
“因为我经常跑这条公路,知道旁边是10米高的陡坡,要是同车子一起掉下去,可能性命不保。”李某说,情急之下,他只有打开车门,从车上跳了下来。
警方表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急处置,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初步估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达数十万元。
民警认定,驾驶员李某开车看手机和超载运输,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他本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开车使用手机及超载违法行为予以记分、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