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梯接近10万台 每年增幅超15%
据重庆市质监局局长助理宋炳宁介绍,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将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电梯安全,减少电梯故障和预防电梯事故,保障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据介绍,截止本月重庆电梯总量已接近10万台,并以平均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加。其中使用十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占6.2%左右,并以平均每年5%的速度增加。电梯使用率已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并已形成向乡镇发展的趋势。
电梯每15天需维保一次 重庆独有5个创新规范
据了解,该《办法》共七章、五十六条,主要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确定了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电梯生产单位,电梯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调了电梯使用单位对在用电梯的安全运行责任、规范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电梯检验时应当遵循的要求。如:对发生困人故障后维修人员抵达的时间要求、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乘客对电梯的安全责任,不得乘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不得损坏操作按钮、不得超重运送货物等。
与此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还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范:一是针对本市高温特点规定电梯机房设置在顶层或者屋顶的,应当在电梯机房安装空气调节器;二是针对电梯装修中存在的问题规定电梯轿厢进行内部装修不得随意改变电梯性能参数;三是针对电梯报废、拆除中存在的问题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报废、拆除的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四是对在用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的规定;五是电梯重大修理资金来源和筹集规定等。
电梯违规最高罚款3万 可拨12365举报
根据《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法律责任规定,乘客损坏电梯按钮等不良行为;电梯制造单位设置电梯密码;接受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后将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进行分包或者转包;使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或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改造单位未按规定加贴电梯铭牌,标明本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等信息等众多内容细则进行责任划分,违者将受到200到30000等罚款。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还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民如发现电梯违规问题可及时拨打12365进行举报。
强化特殊场所电梯的监管 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据了解,该《办法》针对社会关注的两类特殊场所使用的电梯加强了监管。一是针对学校、医院、机场、商场、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按照《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同时,质监部门对这类特殊场所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此外,针对住宅小区电梯,确定电梯使用单位并明确安全责任,包括使用登记、建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技术档案保管制度、遵守安全使用规定等,并对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的具体内容作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