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收到转账凭证却没看到钱?警惕这种“新操作”!

   2020-09-16 上游新闻10630
核心提示:个人通过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原本,此功能是为防止群众受骗转款,但如今却被不法分子

个人通过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原本,此功能是为防止群众受骗转款,但如今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利用“时间差”进行诈骗。近日,重庆荣昌警方破获一起房产交易诈骗案。9月11日,杨某、吴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我卖房子被骗了。”今年8月5日,市民李女士到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5月底卖了一套价值25万元的老房子,在交易过程中,中介与买方以征信问题为由要求先过户再办理抵押贷款后支付余款,因不熟悉办理流程,李女士收到4万首付款和21万欠条后便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了过户手续,双方约定1个月内付清余款,但直到7月28日,李女士仍未收到余款。

李女士说,多次催款未果后,她到银行查询后才发现,买方抵押贷款早已发放,再次联系买方后对方承诺8月4日付清尾款,并要求李女士提供银行卡号,随后李女士收到买方发送的ATM转款记录截图,对方称跨行转账不是实时到账,要24小时内才能到账。8月5日,李女士到银行查询后得知对方转款后又取消了交易,发现被骗便报了警。

经查,诈骗李女士的是杨某、吴某,民警随后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杨某交代,自己欠债较多,为了还债经常找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办理抵押贷款“借东还西”补窟窿,认识中介吴某后,两人合伙通过办理房产交易抵押贷款获利还债。此次交易的抵押贷款放贷后支付吴某“业务费”后全部用于还债。卖家多次催余款,拿不出钱,杨某便向朋友借款21万,假意通过ATM转账,同时将转账方式设置为24小时到账,并将转账时打出的转账凭证截图发给卖家,后通过取消交易造成支付成功假象骗取本应支付给卖家的21万元房款。

日前,杨某、吴某因涉嫌诈骗被荣昌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ATM)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在发卡行受理转账业务的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市民要警惕诈骗分子利用滞后到账这一“时间差”实施诈骗,平时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要以实际资金到账情况为准,以免受骗上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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